标题: 地面湿滑顾客摔断腿 饭店成被告
li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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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02:0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地面湿滑顾客摔断腿 饭店成被告

金黔在线讯由于山庄地面湿滑,消费者就餐时摔倒在地,导致左股颈骨折并移位。经消协调解山庄拒绝赔偿,伤者一怒将山庄老板代某告上法庭。5月30日,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据介绍,2006年8月5日下午5点过钟,黄某和20多位老同学相约一起来到贵阳市花溪区益绿种养业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天绿山庄”聚会。



当天晚上9点钟左右,黄某和同学在该山庄聚餐时,由于地面湿滑摔倒在地上的碎酒瓶上,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左股颈骨折,骨折端明显移位。

  黄的家属找到花溪区消费者协会反映情况后,消协立即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调解。但是,代某以没有责任为由拒绝承担赔偿。8月16日,本报以《食客摔断腿,消协认为餐厅负主责!老板:消协说话没法律效力》为题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

  黄某诉称,由于被告所管理经营的“天绿山庄”餐厅地板湿滑导致其摔倒,造成左股颈骨折并移位,身心及精神上受到严重伤害的严重后果。而事故发生后,该山庄负责人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山庄老板代某赔偿经济损失9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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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s661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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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手举道歉信跪求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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