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按人头收费 吃了4碗饭却强收8碗饭的钱[图]
liu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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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4 06:1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加为好友 

按人头收费 吃了4碗饭却强收8碗饭的钱[图]


这家饭店强收人头费遭投诉  海网6月3日消息:客人只吃了4碗饭,但饭店却要收8个人的钱,还美其名曰“按人头收费”。饭店如此做法,遭到消费者强烈质疑。
  28日,海南某高校的王同学向本报投诉称,昨天中午,她和几个同学共8人到板桥路“重庆酸菜鱼”板桥路分店吃饭,考虑到饭量有限,当时8人共要了四碗米饭。想不到的是,在买单时,店方却收了8元钱。
  王同学提出质疑,并要求退还四元钱。店方解释称,不管吃多少,店方是按人头来收费的。明明只有4个人吃饭,却收8个人的钱,哪有这种道理?王同学希望本报能介入调查。
  29日上午,记者来到板桥路重庆酸菜鱼饭店采访。老板娘说,由于该店开在校园附近,她们考虑到前来用餐的都是学生,有的男生比较能吃,如果按一碗米饭1元钱来收费的话,怕学生们接受不了,所以就按人头来收取米饭费用。
  老板娘最后表示,会退还多收的4元钱,并向吃饭的几个同学道歉。以后店方也将改进收费方式,希望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对此,工商315指出,这是一种乱收费行为,是不允许的。
  评论
  从“霸王”餐具谈诚信
  “山水逢祥美食城”通告称“本餐厅一律使用消毒餐具”,换句话就是“不用消毒餐具就吃不了饭了”,如此以来,本来作为一种保障市民饮食卫生安全之用的“消毒餐具”,反成了侵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餐具,笔者对此感觉荒唐至极。
  酒店,作为饮食服务的重要场所,自己具备餐具,这是最起码的条件,如果连免费餐具都不提供,那么顾客如果不想使用付费的一次自性消毒餐具,那么就要自带餐具吗?如此类推,吃饭用的桌椅是不是也不提供,顾客自己搬着凳子去饭店吃饭?
  且不谈出发点如何,该酒店假用“有关部门”的名义张贴了一张《通告》,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等合法权益,而且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缺乏诚信的体现。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诚实信用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和基本的伦理标准。“诚”即真心实意;“信”则本份无欺,说的是为人处事的道理。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作为一个人,就是要老实忠厚,言而有信,做到言必信,行必果。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言则信,行必果”成了尽人皆知的商业惯例,到了现代社会,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日本,乃至其他欧美国家都不约而同地将诚实信用这一道德基准进一步提升到民商立法中去,将诚实信用原则规定为民商法的一条基本原则,有的学者将其称为“帝王规则”。如我国《合同法》第6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已经由道德规范,上升到了法律强制性规范。
  现阶段的我国社会,诚实信用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灵魂,民事活动的主旨,而且也是国家文明的体现,社会进步的标志。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指出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诚信”,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我国诚信大厦的构建成功,放在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讲,需要每一位经营者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身的实际行动做起,众志成城。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霸王”餐具一事,虽然可以说是沧海一粟,但也应该引起有关主管部门和全社会的反思。 (宋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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