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黑心店
针对某些黑心商贩猖獗的“宰客”现象,海南省三亚工商部门决定,一经查实,实行重罚,并在该摊点前悬挂“黑心店”牌进行警示。 (法制日报)
把“黑心店”晒在阳光下
从三亚市红旗工商所的这一举措来看,“黑心店”不是制止不了,关键在于工商部门有无下决心去治理。工商部门给不法经营者挂“黑心店”,这种做法是在双方联名签订责任状的前提下、经营者违约的情况下实施的。他们视这各种责任为儿戏,继续宰割消费者,他们敢冒险从事违法经营,给他们挂块“黑心店”的警示牌,把他们晾晒在阳光下面有何不可?更为重要的是,让消费者真正认识到谁是“黑心店”主,少到他那里购物,这种最实际的制裁,迫使他改进,也对其他有类似问题的店主有着敲山震虎的作用。 □陈旭
谁给三亚挂过“黑心旅游城市”牌?
一个小偷被公安部门给扣上一个戳,走到哪里脑门上也顶着“小偷”二字,这不仅是一种侮辱、暴力,更是一种执法犯法的表现。一个女人卖淫危害社会治安,公安部门也给她挂个妓女牌,恐怕这也是一种侮辱,更是一种违法。照红旗工商所的办法办理,海南将出现一种什么样的现象?欺客宰客的饭店,将会被挂上“黑心饭店”的招牌,胡乱定价、随机涨价、因人而涨价的景点将会被挂上“黑心景点”的警示牌;报价一个价而中途多收钱的旅行社将会被挂上“黑心旅行社”的警示牌;甚至三亚旅游相关的各行各业均因大量存在这种欺客宰客现象,国家有关旅游管理部门,也可以给三亚挂上“黑心旅游城市”的招牌,如此“照此办理”,三亚还有活路吗?
没有哪个管理部门有权对三亚发“黑心旅游城市”牌,当然也就没有哪个工商管理部门有权对摊主发“黑心店”牌,要知道,发“黑心店”牌本身也是一种“黑心”执法。
□李振忠
“黑心店”牌,做一块就够了
三亚市工商部门一共做了多少块“黑心店”牌,新闻没有透露。依笔者之见,此牌不宜多做,也不宜多挂。比如,对三亚市水果市场而言,有一块“黑心店”牌就够了。三亚市从明确此举至今已有一个月,也不过挂了一块“黑心店”牌,唯一的“黑牌”得主就是吴某。说明工商部门还是讲究方法和策略的。挂牌一个月,游客的投诉为零,足以说明市场的好转。
有人反对挂牌,主要理由是质疑其合法性。认为对不法商贩,能适用的法定处罚只有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营业及扣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五种。在现实执法中,对短斤少两的行为,一般都不会采取后两种处罚。而前三种的处罚,又不足以“教育”商贩,甚至有的商贩待执法者刚走,就故伎重演,而且有可能变本加厉“宰”客。工商部门也不可能时时刻刻监督商贩。在这种情况下,给不法商贩挂一块“黑心店”牌,并没有冤枉店家,同时又提醒了顾客。对外地游客来说,也许今生今世就来此游玩一次,被“宰”了,事后连投诉和索赔的机会都没有,惟有自认倒霉。
当然,我也不提倡对“黑心店”一棍子打死。刑事犯罪分子也分几年徒刑,死刑犯也有缓期执行的。“黑心店”的牌子可以视情节轻重,挂一个月、两个月不等。“期满”摘除,不影响商贩的经营。因此,“黑心店”牌只宜做一块,像有些部门搞的“流动红旗”,随时“流动”。这才是人性化的教育和管理。 □陈凤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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